leyu乐鱼棋牌: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3 04:57:57 | 来源:乐鱼手机登录网址| 作者:乐鱼在线登录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及报告期内换届选举离任的独立董事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做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提交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6,126.5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58%;实现利润总额-70,520.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6.15%;实现净利润-54,272.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4.12%。《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2,725,021.9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157,886.3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50,282,125.3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5,576,373.5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保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提供了保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做评估并出具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483万元,2024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经董事会确认,监事2024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58万元,2024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上述人员2024年度奖金根据年终考核确定,另行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志红、阳宇、程、岳小平回避表决。

  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8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鹰、步丹璐、肖世德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二期项目拟向关联方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拟接受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拟接受绵阳富临桃花岛酒店有限公司、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富临大都会酒店、四川富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70万元。2024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27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志红、聂丹、王明睿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20,000万元(含)。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要求,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1.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9元/股(权益分派调整后)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退休、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12万股进行作废失效处理;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公司层面考核要求,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1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60.22万股以及预留授予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4.00万股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综上,本次共计作废失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20.34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1.00万股,待该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将办理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将由1,223,471,316减少至1,220,861,316股。公司将根据真实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相关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公开披露网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议案5、议案12、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线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线、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和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以挺柱、摇臂、喷嘴、张紧器及缸内直喷高压油泵泵壳为主的精密液压零部件,应用于汽车发动机;以VVT(电动EVVT、液压HVVT)、VVL、油泵电磁阀为主的电磁驱动精密零部件,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电磁阀系列产品,应用于自动变速箱和混动变速箱的电液控制系统。主要产品如下图:

  以电子水泵、电子油泵、智能热管理集成模块及电控执行器为主的电子驱动系列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传统汽车的热管理及动力系统;车载减速器总成、高精度齿轴及壳体等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车载电驱动系统;可变阻尼减震器电磁阀系列产品应用于智能悬架系统。主要产品如下图:

  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主要产品如下图: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所需的主要坯料/成品、原辅材料、外购标准件及其他物资采购,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统一负责开发与采购。按照采购类型不同,分为成熟产品采购、新品开发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和零星采购。每月中旬公司计划物流部依据与主机厂签订的月度订单结合库存情况,编制次月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事业部生成及采购完成交付。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采取专业生产与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热处理、精密加工、产品装配、检测等是保证产品质量与竞争力的关键,这些关键工序制造由公司完成。公司仅向外协供应商采购坯料和外协加工服务,这种生产模式最大限度提高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由于公司产品为主机厂配套的发动机机型各有不同,因而公司产品生产具有多品种、中小批量、定制(非标准件)生产的特点。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核心零部件自制和总装(检测)”,采用“预测+订单拉动”的方式组织生产。事业部在生产组织过程中积极运用精益生产工具来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精益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实施精益改善缩短生产节拍、缩短换线周期,以实现快速响应、缩短交付周期、降低库存水平以提升公司经营绩效。

  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产品主要向国内外主机厂配套销售,少部分产品通过外贸公司或跨国公司等渠道销往国内外市场。境内主机市场,公司通常在当年年末或下年年初与主机厂签订下年度采购合同,并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相关物流协议。国内售后市场,实行议价销售。境外主机市场,对已在中国合资配套的境外主机厂商,外延业务至其外方市场;对还未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境外客户,公司直接与境外客户进行业务合作。境外售后市场,分为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即直接同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和与专业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合作。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开发程序主要用于选择、评估、认可及管理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需求的供应商,通过初步筛选、现场考察、试加工与试采购等环节,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价格进行综合考量。供应商通过考核后被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格遵循采购流程,建立了《采购及供方管理程序》、《采购及付款流程》、《生产计划控制程序》、《合同协议评审制度》等完善的采购制度,以及包括供应商开发程序、物料采购程序、不合格供应商淘汰程序、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等在内的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流程,能够依照制度对物资采购环节进行管控。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采取的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按需生产方式,即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由销售部统一接受订单后,编制需求计划输出给计划物流部,计划物流部根据实际原材料和成品库存编制采购计划输出给采购部,采购部按计划采购,计划物流部编制生产计划输出给生产部,生产部按计划组织生产,工程设备部对机器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品质部对原料、制造过程、成品出入库进行检验和监督。整个正极材料生产流程中,耗时最长、工艺要求最高、最能影响产能规模的是窑炉烧结环节。因此,通常以窑炉作为生产线的标识,一个窑炉对应一条生产线。正极材料的具体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全部采取直销方式。公司销售部门与锂电池制造商初步确定合作意向后,即向客户送样;客户经过样品检测、实验验证以及相关阶段考察合格后,将公司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然后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安排生产和出货计划。

  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用固相法+草酸亚铁工艺路线。该技术以二价铁源为原料,与其他采用三价铁源的路线比较,不需要进行碳热还原反应,材料碳包覆均匀,制成工艺简单,产品技术性能具有高压实密度,高比容量、长循环寿命等优势,受到高端动力市场青睐。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为落实公司与江特电机战略合作,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优化布局及产业投资方面深化合作。公司与江特电机全资子公司江特矿业签署《增资协议》,公司与江特矿业以现金方式向宜丰银锂增资4,000万元,共同投资新建2万吨/年锂盐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宜丰银锂的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持有宜丰银锂10%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共同增资宜丰银锂锂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为优化锂电材料产业产能布局,深化产业投资合作,公司与江特矿业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磷酸二氢锂一体化项目。合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拟出资2,55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江特矿业拟出资2,450万元,持有目标公司49%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电控产业项目”中的“智能悬挂系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并将上述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射洪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射洪市投资建设前驱体生产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52,0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与射洪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前驱体生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实施。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彭澎代表三方支付的现金补偿款1,087.58万元。彭澎代表三方已于2023年4月21日偿还全部本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彭澎代表三方应偿还本金为37,323.25万元,已补偿本金为37,323.25万元,彭澎代表三方剩余未偿还本金为0万元,尚有应付逾期利息899.71万元,以及其他欠款包括仲裁费1,074.08万元,律师费、印花税等138.18万元,合计剩余2,111.97万元未偿还。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进展暨收到部分现金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为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向业绩补偿义务人就逾期利息进行沟通和催收,敦促补偿义务人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如后续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公司2023年7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于2023年7月20日完成。

  2023年9月25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的股东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986,68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163%。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常州高新区管委会就高端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项目达成投资协议,拟在常州高新区新设项目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为人民币3.9亿元,主要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减速器齿轴、三合一电驱系统等核心零部件。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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